The Living Room

The Living Room

Saturday, March 21, 2015

那些校友们

在读本科时,我总认为老乡见老乡,两眼泪汪汪的说法是针对外地同学的。到了自己身处异国他乡,才认识到这原来是一句世界共通语。对我来说,遇到上海人还不算是最稀奇的,遇到高中同班同学,尤其是那些曾经也不太交流的,那样的经历才称得上拍案惊绝!

周三接待华东理工EMBA的访问团,我站在乌压压一片来访国企的小老板们面前做翻译。休息拍照期间,一小姑娘上前问我是什么高中的。我诧异我什么高中跟她有什么关系,更何况我的高中出了上海估计就没有名声了。但一看她的面孔,即使戴着太阳眼镜,我当时就已辨认出她是谁了。高中的同班同学,yjj,在当年,她眼中我是学霸,我眼中她也许是个女混混哈哈哈(有点热血青春里面女主角的意思)。然而,时过迁境,有多少老老实实读书的今天混得像个人样的?又有多少不喜欢读书的今天又混得不行的?就像我赞美她的生活状态一样,脑子灵活以及追求的东西是否实在才是最关键的嘛。Yjj做旅游公司每年全世界到处游,我看就比那些呆在所谓的世界500强天天跑办公室的来得有意义!要比感情婚姻,人家的孩子都已经打酱油了,而那些读书的料儿,也许还在为找对象发愁呢。

在外遇到的校友其实不止yjj一个,kk就是另外一大奇迹。四年前在密歇根与他的相遇,让我彻底改变了命运,走上了学术的不归路:)还记得那时在大农村,我们每周末都出来吃个饭,聊上几小时的高中回忆,有时能笑到肚子抽筋。尽管我们共同在密歇根的期间只有短暂的一年,但那样的情义足以让我们回味一辈子了吧。

遇到kk后很快也就联系上了千同学。于是,我在密歇根的最后一年春假去纽约找她,顺便去费城看上两眼。千绝对是社交达人,所以跟她混的那几天不仅玩得快活,还能交上几个朋友。所以能跟千取得联系,也算是个福分~

Thursday, January 29, 2015

Things Happen. Move on or Die!

看完《救生员》有种舒适感。小文艺的影片就是要这样:淡淡地记录生活,但是很真实。也许正是因为生活阅历的积累,我才会喜欢上这样的影片——我能读懂作者表达的含义。每个人都应该拥有迷茫的权力,但生活总要继续:要么向前迈出下一步,要么选择死亡。当你选择死亡,你只能给周遭的亲人好友带来痛苦(比如高中时隔壁班袁方的自杀);而当你迈出下一步,无论如何,你离成熟更近了一点,尽管这一步也许会带来更大的迷茫。

Things happen.  Move on or Die.  每部好电影都有那么一句台词值得让人回味。就像去年的《她》带给我的“I’m yours.  And I’m not yours.”一样,这部电影带给我的人生哲理就是这么一句不冷不热,略带苦涩,但其本质充满力量的话语。

我很开心因为关注Kristen Bell而再次发现了这部电影(第一次是出于Netflix的推荐),而且不是因为海报的性感选择观看。生于密歇根的KB的外貌的确有种乡土气息,但正是因为这种气息,让她作为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再合适不过。影片里的场景虽说是美东某个小镇,但让我觉得与当年的East Lansing没差,那种接近大自然的质朴让我有种第二故乡的感觉。远离大都市,回到这样的小镇呼吸一下新鲜空气、与老友相聚,(与小鲜肉搞上一腿也没什么不好的~)——没有什么比这种回归来得更具有亲切感了。我突然因为能拥有这样的第二故乡而感到幸运,因为这种充满人性般的感受是我回到“大上海”那个嘈杂的氛围所体会不到的。套用赵本山小沈阳的格式话语:人生最悲哀的莫过于——来到了新社会,脑子里还充满着旧社会里糟粕的东西。但也难怪,因为如果你从一个大城市来到另一个大城市,你仍然是一只井底之蛙——你只是从一口井穿越到了另一口井——没差。

Wednesday, January 28, 2015

传递正能量

当年的第一篇博文写于人生的一个岔道口。最初开博客的情绪起源于2010年的第一次回国,发现自己已然不再适应国内的环境,想以博客的方式来抨击那个旧社会,似乎是想像鲁迅那样,把一个个阿Q式的场景以犀利的话语刻画出来。

我似乎做到了。有不少博文是抒发那些观点的。后来,渐渐博文写的少了,再后来又开始铺天盖地地写,然后又变少了。其实回过头来看,博文密度高的时候往往是我孤独的时候,亦或是受挫折的时候——写博文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发泄的工具。所以,这个博客的真正目的似乎并没有达到当年那么“高大上”的要求。尽管不乏有一两篇美好的文章,例如写母亲大人的,以及一些影评,但总体的基调还是有那么些“腹黑”的意思吧。

在美国的生活已经进入第五个年头了,多多少少我的身份已经不再是异客了。自从搬入adoptive parents的家以来,我也算是进一步融入这里的社会了吧。跟国内刚来的学弟妹们出去,有时总会觉得有那么点格格不入;毕竟,自己的价值观已经开始与他们截然不同了吧,更何况当初多多少少本就因此而出国的。

今天独自去了Zions Lutheran Church,参加了对于1951年美国政府拿士兵做原子弹试验的纪念。教堂里的来访者并不全是Lutheran的信仰者,而是从政人员,受害士兵或者当地受害民众的家属,以及联合国犹他分会的爱好和平者们。每一个人都在发表自己的声音,每一个人都在诚恳的纪念那些受害者、怜悯他们的家属。当bishop鼓动大家上前点亮蜡烛表达一份心意的时候,我有点被小小的打动。感谢一旁Marshal的邀请,我也上前点亮了蜡烛——我人生真正意义上第一支为别人祈愿的蜡烛。我很感动,我做到了。

点亮的这支蜡烛,让我想起了以前听说的发生在美国的连环杀人案:在杀人犯最终被捉拿并处于死刑(貌似是自杀,记不清细节)后,受害者的家属为他也点亮了一支蜡烛。是的,我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很震惊!美国人对于个体的尊重,对于生命的宽宏是真正的一种博爱,是儒家学派早就提倡的但现今却已被中国社会遗忘的一种美德。这种人文关怀就像是教科书里的白求恩,像是电影里的雷锋,亦或是大人们口述中的周恩来。这种博爱在当今过分物质化的中国社会已经悲催般的人间蒸发了……年底的踩踏事件,我的两个学弟对于死者的评价竟然是“死的活该”或者是“命里注定”。这让我一阵心寒——也许曾几何时的我也有过这么一丝无情与冷血吧。